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高新产业集聚区 创新驱动示范区 美丽和谐幸福区
区级|发布:2019-07-19|阅读:2109次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8-15
材料受理截止
2019-08-15
材料受理截止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函〔2019〕264号)和无锡市科技局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请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江阴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人才队伍和条件,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的企业,已立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冠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部门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二、支持政策

获批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江阴市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江阴高新区给予20万元奖励。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1),主管部门为江阴高新区科技局,并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三份)。

        2、收到各企业申报材料后,我局根据省厅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工程中心的立项标准,将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省级工程中心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推荐上报。

        3、江苏省科技厅为支持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和争先进位工作,2019年度江阴高新区内企业新申报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不受名额限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四、材料报送

        申报书填写完毕盖章签字后一式三份交江阴高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阴高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刘莹莹、尹清溪;

        电 话:0510-86869511;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511办公室。


附件: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技术领域

          3、《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函〔2019〕264号)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9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