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充分发挥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现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天使投资机构及项目入库工作。
一、申报对象:
1、凡符合《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天使投资机构,可申请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天使投资机构入库(以下简称“省天使投资机构入库”)。
2、入库的天使投资机构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首轮投资协议,且已完成对被投企业的实际投资,同时被投资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条件,可申请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项目入库(以下简称“省天使投资项目入库”)。2016年度(含)之前入库的天使投资机构申请省天使投资项目入库,须重新提交省天使投资机构入库申请。
3、未列入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天使投资机构库的天使投资机构,且投资项目及被投资企业均符合上述第2条相关规定的,可同时提交省天使投资机构和项目入库申请。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申报机构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浅蓝色胶装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郭屹赜
联系电话:86869513
附件:1、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天使投资机构及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2、关于印发江苏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