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江阴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关于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澄高科领〔2020〕4号)、《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阴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高科领〔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对列入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江阴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已到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列入2018、2019年度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已到期项目。
二、验收方式:
1、对于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项目,企业提交验收资料,高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入企业进行现场验收;
2、对于江阴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企业提交验收资料,高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验收。
三、验收要求:
1、验收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选择符合条件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及立项中涉及的经济与财务指标真实性、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执行预算情况、项目实施中设备购置和管理情况、项目合同要求的经济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验收过程包括企业汇报、专家提问环节,其中企业项目总结汇报(PPT)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10-20分钟。
3、验收申请书、项目合同复印件与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A4大小),浅蓝色胶装一式一份和PDF电子版,交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
四、时间安排:
项目承担单位于9月29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高新区科技局将于10月中旬开展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日期另行通知)。
五、项目验收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合同复印件。
3、项目研发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一、组织实施方式、团队建设、研究内容;二、核心技术及创新点、取得成果;三、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四、项目完成情况(对照合同考核指标);五、小结或展望。
4、技术指标证明材料(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或用户报告等)。
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6、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软著、论文、标准等)。
六、其他要求:
1、本次验收工作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考核和信用评价结果。请企业认真对待、抓紧落实,确保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2、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出延期的申请,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单位,将依据《管理办法》给予处理。
七、联系方式: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王唯一
电话:86869513
附件:江阴高新区科技项目验收申请书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