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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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发布:2017-09-14|阅读:9857次
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业标兵、科技创新标兵、优秀专利发明人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7-09-28
申报截止时间
2017-09-28
申报截止时间

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造就一批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人才队伍,弘扬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民创新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业标兵、科技创新标兵、优秀专利发明人的评选推荐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江阴市科技创业标兵推荐要求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申报企业为2012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承担实施过江阴市级以上科技人才项目。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或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5、优先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


(二)江阴市科技创新标兵推荐要求

1、申报人为我市科技型企业引育的,拥有重大发明和重大科技成果,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

2、申报人应于2012年1月1日以后在申报企业主持或参与实施过江苏省级以上科技人才项目或获得过江苏省级以上科技人才奖励。每家申报企业限报一人。

3、申报人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具有较强的科技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优先支持:全职到申报企业工作的,非全职被申报企业聘任为技术副总或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海外高层次人才,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三)江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推荐要求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居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勤于创新创业,截至申报日已连续在本市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不少于2年;

3、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专利数量多、质量高,且布局合理。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所做出的职务或者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1、各辖区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组织推荐工作;已入选我市2015年度十佳科技创业标兵、十佳科技创新标兵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已入选过江阴市十佳优秀专利发明人或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2、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辖区组织被推荐人员通过江阴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kjj/)下载推荐表进行填报,将纸质推荐材料(推荐表及附件证明材料)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各科室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创业标兵”由计划科受理:杨婉倩  86861540;

   “江阴市科技创新标兵”由高新科受理:李海春  86861539;

   “江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由专利科受理:徐竹君 86861536。


四、奖励规定

对被评为“江阴市科技创业标兵”、“江阴市科技创新标兵”、“江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称号的科技人员,拟由江阴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地级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先进和各类科技人才项目。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阴市科技创业标兵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要求

     3、江阴市科技创新标兵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要求

     4、江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推荐表


二O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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