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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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发布:2017-12-08|阅读:9115次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7-12-15
纸质材料上报截止
2017-12-15
纸质材料上报截止

各镇(街道)科技办、财政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江阴-靖江园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澄委发〔2016〕13号)、《江阴市产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6〕24号)、《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强市和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澄委发〔2016〕47号)和《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管理办法》(澄财规〔2016〕68号)、《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澄财规〔2017〕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

(一)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当年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2)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2亿元)。

    (3)申报企业在近二年按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研发费归集台账。

    上述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2、证明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省科技厅公示文件

    (2)2016年度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

(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申报条件:

    (1)当年新获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列入江苏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的企业研发机构。

    (2)当年新获批的省级以上各类创新载体(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乡镇、孵化器、加速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3)当年新建完成的市级以上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

    (4)当年新认定为省民营科技企业。

    (5)当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江阴市级星创天地。

    (6)当年新获批的省级、江阴市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便利店。

    (7)当年新成立的省级以上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8)当年新获列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的企业。

    上述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申报,认定部门必须是政府科技部门,认定时间以政府科技部门的批文时间为准。

2、证明材料:

    (1)当年新认定为省民营科技企业需提供批准文件及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

    (2)当年新成立的省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需提供合作协议文件 。

除上述项目,其余项目申报均需提供批准(或公示)文件。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申请。凡符合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支持重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专项资金申请表(在江阴市科技局网上下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所在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上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请各镇、街道、开发区于此日前将各资金申请纸质材料(一式2份)交江阴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资金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可向市科技局各项目主管科室咨询。


四、其它事项

1、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

联系科室: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及电话: 李海春  86861539

2、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联系科室:江阴市科技局科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周京利  86861536


附件:

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请表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江阴市财政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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