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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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发布:2018-05-07|阅读:9308次
关于发布2018年度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5-30
网上填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8-05-30
网上填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为贯彻落实江阴高新区《关于聚力创新加快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澄高管〔2017〕29 号),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围绕高新区建设“1555”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着力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根据《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 2018 年度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通知。


一、支持重点

    1、特钢及金属新材料产业:高品质特殊钢,绿色化与智能化钢铁制造流程,高性能交通与建筑用钢,大规格高性能轻合金材料及特钢制品等相关领域。

    2、微电子及集成电路产业: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封装,集成电路测试,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和制造,集成电路相关材料制备等相关领域。

    3、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产业: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现代中药研制;蛋白质类创新药、医用新材料、体外诊断试剂、抗体药物等创新药物研制;影像诊断设备、骨科及植入性医疗器械、口腔科产品、医用耗材、生物活性添加剂、医疗器械等相关领域。

    4、机械智能制造产业:智能化高档数控系统;高端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高效高可靠、柔性化自动生产线;智能化产品设计、工业物联网、智能工控系统、3D 打印设备;智能化成套装备;智能仪表、智能硬件、无人机等相关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依法在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其中生物医药类企业达到 500 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

    3、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产品成熟度高、市场潜力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有研发机构;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10%以上;

    5、项目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6、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以科技创新、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期间,形成技术创新成果、产品形成产业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累计销售不低于 500 万元;

    2、申报项目拥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3、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4、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必需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新增投入 300 万元以上,申请高新区资助经费不超过 50 万元,自筹经费足额到位;

    5、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集群、基地性质的成员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库入库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登录江阴国家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joindcxcy.com),进入申报中心,注册登记后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相关填报说明,填完后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材料报送,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按照申报书封面、目录(含页码)、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负责人签字,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处(长江路 201 号江阴高新区管委会大楼辅楼二楼)。

    3、截止日期:网上填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5 月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上年末企业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4、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5、企业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主要是研发机构证明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公示文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公示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产品照片等;

    6、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须提供海外高层次人才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阴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  刘暨宁  尹清溪

联系电话:86869280  86869513


附件:《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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