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高管〔2014〕37号),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为高新区内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创新性和较高技术水平、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高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下,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3、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10% 以上,每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符合规定比例的自由资金,信贷资金用途明确、合法,具备到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5、财务制度健全,自愿接受合作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6、申报本细则贷款的企业,在申报本次贷款前不得与江苏银行存在其他贷款业务;
7、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
二、优先支持重点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风险补偿资金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属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团队”、省“双创”人才、市“暨阳英才”等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4、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5、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国内外产学研合作、实施知识产权质押或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并推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申报方式
1、受理单位: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申报项目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江苏银行江阴支行为合作银行。
2、申报材料:科技企业申报风险补偿贷款项目企业填写《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企业申报推荐表》,同时提交法人信用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统一按附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
四、有关说明
1、由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推荐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评估通过后,经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批准同意后,由合作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单户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3、贷款利率执行优惠利率。
4、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报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 刘莹莹 尹清溪
联系方式:0510-86869513
附件:
1、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企业申报推荐表
2、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法人信用承诺书
3、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二O一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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