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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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发布:2019-08-22|阅读:1817次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9-15
材料报送
2019-09-15
材料报送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218号),详细内容查看附件,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需在江阴高新区内注册,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

        2、其他申报条件参照《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

        二、优先支持:

        本年度将优先支持由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共同打造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1)支持各地根据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和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在细分领域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重点支持众创社区内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2)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等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建设的众创空间。

        (3)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1)。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省级众创空间推荐材料(浅蓝色胶装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郭屹赜

        联系电话:86869513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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