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高新产业集聚区 创新驱动示范区 美丽和谐幸福区
区级|发布:2020-01-22|阅读:4572次
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2-21
报送至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处
2020-02-21
报送至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处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产业强区战略,加快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根据《关于聚力创新加快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澄高管〔2018〕53号)、《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2019-2022年)》(澄高管〔2019〕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实施2019年度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申报对象:符合《关于聚力创新加快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澄高管〔2018〕53号)(除第六条、第十一条)、《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2019-2022年)》(澄高管〔2019〕5号)的在高新区(含青阳园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就职于高新区(含青阳园区)企业的个人。

        2、申报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项目。

        二、申报流程

        1、以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19年度江阴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和《2019年度江阴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其中符合第二十二条的企业还须填写《江阴高新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所填申请表可从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网站http://joindcxcy.com下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依据及佐证材料。

        2、科技局负责汇总初审,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审核后,报高新区科技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政策支持名单。

        三、有关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发文证书、合同协议、发票凭证等相关佐证资料(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它佐证材料必须齐全并按顺序排列)。企业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依法追究申报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申报单位须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信息,未填报火炬统计的企业,不予支持。

        2、时间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2月2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处(长江路201号江阴高新区管委会大楼辅楼二楼),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oindcfzx@163.com,联系人:葛亚丹、叶梦怡,联系电话:86869509、86869281。


附件:1、2019年度江阴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请表

          2、2019年度江阴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3、江阴高新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4、关于聚力创新加快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5、江阴高新区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2019-2022年)



江阴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江阴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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