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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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发布:2020-02-28|阅读:4010次
关于申请减免人才公寓(创智家园)房租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3-06
网上填报截止
2020-03-1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
2020-03-06
网上填报截止
2020-03-1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

各有关单位: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人才公寓(创智家园)的承租单位人才未能及时入住公寓的,给予减免租赁协议期内承租单位2个月的人才公寓(创智家园)实收房租金,相关申请减免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因疫情防控原因,2020年1月28日24时至2020年2月19日0时,未能入住的人才公寓承租房间。

        1、在人才公寓租赁协议期限(涵盖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内的,已按要求缴清房租、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单位,按月申请,最多可申请退还2个月(2020年2月份、3月份)的实收房租。

        2、原人才公寓租赁协议在3月份到期,有意继续租住人才公寓的单位,在3月9日前办理完成续签协议,并提出减免申请,可以减免承租房间2020年3月份当月房租。

        二、申报要求:

        1、符合人才公寓租赁协议期限内申请退还房租条件的,由承租单位提出申请,在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网站http://joindcxcy.com,线上填报《人才公寓(创智家园)房租金减免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有效租赁协议及相关缴费凭证扫描件等佐证资料。线上审核通过后,将打印的《人才公寓(创智家园)房租金退还申请表》2份、佐证资料纸质版1份,签名盖章后送至受理窗口。

        2、符合人才公寓租赁协议期限内申请减免房租条件的,完成续签协议后,由承租单位提出申请,下载填写《人才公寓(创智家园)房租金减免申请表》,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2份送至受理窗口。

        三、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凯峰、蒋洁,联系电话:0510-86869283。

        受理地点: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窗口(长江路201号二楼209室)。


附件:1、人才公寓(创智家园)房租金退还申请表

          2、人才公寓(创智家园)房租金减免申请表

          3、人才公寓(创智家园)房租金减免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高新区科技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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