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江阴高新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高科技〔2020〕13号),现将2020年度江阴高新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江阴高新区注册成立三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技术领域符合高新区“1+3+1”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具有突出的科技研发能力。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3%以上;
3、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上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对相关领域内全国领军或龙头企业,且申报项目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可不受利税总额限制),无严重失信行为;
4、具有一定的产学研服合作优势。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5、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或绩效评价。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6、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三、项目任务
项目完成时,需形成以下成果:
1、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
2、形成专利竞争态势分析报告;
3、制订关键技术研发的专利布局方案并加以实施;
4、拥有专利代理师或取得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含省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3人;
5、新增专利申请1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50%以上。
四、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上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2、江阴高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提出项目安排初步意见,报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进行立项公示、签订合同。
3、项目实施期为2年,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第一年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按经费的30%下达,第二年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按经费的70%下达。
五、申报材料
1、《江阴高新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
2、其他附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等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的证明材料,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及高端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的协议复印件等。
六、申报要求
1、已承担过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2、申报项目前须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充分研究分析同类技术特点,在现有研发基础上实事求是制定创新目标。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
3、申报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完成项目合同目标任务。
七、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平装订),报送至江阴高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江阴高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 平卫星
电 话:86869511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5楼511室
附件:《江阴高新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