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锡科高〔2020〕196号)和《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锡科高〔20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是相应培育库中的已入库企业,且企业基准信用评价须在B-(含)以上。
二、评价标准
坚持“自主申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树立导向”的工作原则。“三类企业”评价遴选指标体系详见《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向高新区科技局提交《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含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须插入页码,附件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相对应,并按照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并符合具体要求。
2.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材料A4纸正反打印,浅绿色封面胶装,纸质版一式一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也须盖章(电子版以整套申报材料PDF合并后发送高新科)。
3、报送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513室。(江阴高新区管委会,长江路201号)
联系人:郭屹赜 电 话:8686952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江阴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