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江阴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江阴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澄高科领〔2020〕7号),开展2020年度江阴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江阴高新区(包括青阳园区)实际注册并运营;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2/3以上;
3、孵化器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内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
4、孵化器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等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
5、孵化器运营主体申请认定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江阴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纸质封面按顺序进行胶装。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材料相同),于2020年10月26日前交到高新区科技局513室。
三、联系方式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 郭屹赜 86869513
电子邮箱:148309466@QQ.com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513室
附件:江阴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高新区科技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