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来区工作,提供更加优越的就业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强区战略,现根据《关于实施高新区人才政策“升级版”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实施意见》(澄高委〔2020〕3号)、《江阴高新区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细则》(澄高科领〔2020〕2号)文件规定,现就高新区租房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年新引进的,毕业2年内来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初次就业,在高新区缴纳社保,并且租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方式
由申报人所在企业进行网上申请,申请网址:http://221.228.70.35:3337/seeyon/main.do。
三、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以下材料:
1、2020年江阴高新区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2、2020年江阴高新区租房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租房补贴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5、本人资质证明(毕业证书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
6、本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首月起社保缴纳证明、首月起个税缴纳证明等);
7、本人租房证明(租房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
8、企业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当年度1月-9月份财务报表等);
9、江阴市级租房补贴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
四、支持政策
(一)2020年新引进的,毕业两年内来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初次就业,在高新区缴纳社保,并且租房的博士、硕士、“985”、“211”、“双一流”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在享受江阴市“暨阳英才计划”租房补贴基础上,按最高500元/月的标准享受高新区租房补贴,享受期限为3年。
(二)2020年新引进的,其他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初次就业,在高新区缴纳社保,城区及高新区内无可居住房产,自费租房(含租住公司整体承租房)的,按最高800元/月的标准享受高新区租房补贴,享受期限为3年。
(三)江阴市、高新区两级月补贴金额不超过房屋月租金金额,本次申报对2020年度内产生并支付的房租进行补贴。
五、申报程序
在指定网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附件资料,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资格审核后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审核汇总后提交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支持名单及金额。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填写和附件证明材料的上传,逾期不予受理。上传的证明材料无特别说明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七、联系方式
社会事业局,徐巍,88020026;
党群工作部,沈学峰,86869613。
附件:1、2020年江阴高新区租房补贴申请表
2、2020年江阴高新区租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3、江阴高新区租房补贴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江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