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锡科高〔202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是相应培育库中的已入库企业,且企业最新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B-(含)以上。
二、评价标准
坚持“自主申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树立导向”的工作原则。“三类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58.215.18.215:100/)注册帐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帐号进行登录,选择“三类企业评价遴选”,然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表”填报数据并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待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的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按照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通知附件。
2.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审核表》一份、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浅绿色封面胶装);电子版包括:《推荐汇总表》、PDF格式申报材料。
3、报送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15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512室。(江阴高新区管委会,长江路201号5楼)
联系人:郭屹赜 电 话:86869512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附件3: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申领的相关操作说明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