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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发布:2023-07-05|阅读:1950次
2023年度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9-11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3-09-11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各科创载体,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创江阴”总体部署,加快聚集高端人才,引进科创资源,根据《关于实施“蟠龙英才计划”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试行)》(澄高委〔2021〕26号)和《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实施细则》(澄高科领〔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大力推动我区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提升区域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创新驱动发展,聚焦高新区“1+3+1”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加快集聚创新要素,充分激发创新活力,为高新区“打造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国际化园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1.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申报人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的经历。

        (3)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引进江阴高新区创业,并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入选后须在申报单位继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累计在高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以上。

        (4)申报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5)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或百分之百持股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单位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不认可代持股(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或者外籍人才夫妇均为外籍、由父母子女代持的除外,须提供本人出资证明)。

        6)申报单位有固定的办公、研发、生产场地,拥有相关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

        (7)创业团队中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成员。

        (8)优先支持海外、省外来高新区创业,就业、税收和社保贡献大,或获得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企业。

        2.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申报人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的经历。

        (3)申报人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引进江阴高新区,已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月均薪酬不低于2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流水为准。

        (4)创新领军人才所在申报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由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

        ②主板上市企业(包括科创板);

        ③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省认定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

        ④建有无锡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⑤上一年度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

        (5)申报单位配套用于引进人才科研和技术成果转化的自筹经费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6)优先支持从海外或省外引进、企业高薪聘请、全职引进的人才。

        3.对获得江阴高新区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团队项目获奖后,一年内在江阴高新区完成公司注册),且符合“蟠龙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可不再参加项目答辩评审,直接入选“蟠龙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网上申报平台http://221.228.70.35:3337/seeyon,进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端口进行申报,并以原件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上传各类附件材料进行申报,截止时间9月11日。

        2.材料上报。通过网上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相关证明材料(含目录)的顺序装订,采用白色封面封底胶装,一式一份,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本人签名、企业盖章,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截止时间09月28日。

        3.现场考察。高新区科技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现场走访考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企业项目实施情况。

        4.路演评审。初定于10月中下旬,组织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路演评审。具体事项另行下达。

        5.项目确认。经审定确认的项目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项目并兑现相应政策。

        6 .合同签订。入选“蟠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由科技局、人才本人、人才所在企业、人才所在载体共同签订合同,明确资助资金拨付的考核要求及资金使用方向。

        四、申报材料

        1.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2.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计划书

        3.相关证明材料:

        (1)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①申报人(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或职称证明、现任职务证明(聘书、董事会决议及经工商备案的职务证明,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2022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材料。

        ②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如已授权需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如已受理未授权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时提交的发明人信息)、反映人才能力和业绩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③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体现申报人出资情况的验资报告(包括银行询证函、出资入账单)、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公司章程、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或厂房租用协议等材料。

        ④创办企业上年度的企业纳税凭证(由税务部门盖章)和企业缴纳社保凭证(由人社局盖章)。

        ⑤创办企业上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每页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财务专用章。

        ⑥创办企业的企业信用基准报告。

        ⑦大赛获奖项目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

        ⑧申报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①申报人(领军人才及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或职称证明、现任职务证明(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2022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材料。

        ②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承诺入选后能连续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申报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务),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并提供详细说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③企业的营业执照及上年度的企业纳税凭证(由税务部门盖章)、企业缴纳社保凭证(由人社局盖章)和企业上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每页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财务专用章。

        ④申报人所在企业信用基准报告。

        ⑤企业符合申报资格证明材料及申报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申报培训辅导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在不同阶段实施项目申报辅导培训,计划于7月中旬开展政策宣传和申报通知解读,8月下旬开展项目申报编写、路演等专项辅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科技创新载体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提前动员,督促项目落地、实际运行,实施项目申报培训辅导,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的科技项目、高端人才申报“蟠龙英才计划”项目。

        2.严禁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杜绝委托不良中介,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3.严格项目审查。各科创载体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科技人才项目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应严禁申报,确保项目真实、优质。

        联系人:江阴高新区科技局合作科  缪文佳  0510—86869513


        附件:1.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2.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计划书纲要

                  3.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所需资料审核表

                  4.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5.江阴高新区“蟠龙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计划书纲要

                  6.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所需资料审核表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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