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4〕41号)要求,现组织推荐一批瞪羚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定量指标:2023年科技活动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注册时间不早于2010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2020—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2023年正增长;
(2)注册时间不早于2010年,2020年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且2020—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23年正增长;
(3)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且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注册时间不早于2014年,且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定性指标: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见附件),用A4纸正反打印。
2.申报企业将纸质版《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一式一份,于2024年6月11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515室,同时报送《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文件电子版(格式:信息简表word及pdf)发送至148309466@QQ.com。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瞪羚企业提供“瞪羚贷”专属优惠政策,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
3.对获评的江苏瞪羚企业,将在无锡市瞪羚企业入库及评价遴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 郭屹赜;联系电话:86869512
附件: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