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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发布:2018-06-01|阅读:1855次
2018年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
时间节点
2018-06-22
提交纸质提名材料截止时间
2018-06-22
提交纸质提名材料截止时间

一、提名要求

        1.被提名人选应为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从事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的外籍人员等;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不包括为创业而兴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3.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二、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名。

        (二)单位提名

        申报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单位提名数量上限:无锡市不超过3名。


三、公示制度

        提名单位正式提名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和专家应责成项目完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企业和人选方可提名。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提名材料由各奖项的《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

        由各提名单位或专家组织被提名人选工作单位或被提名企业直接填写附件的《提名书》电子稿,打印生成,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提名材料报送内容

        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结果以及提名项目、人选和企业汇总表。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专家提名项目应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信原件。

        提供纸质提名书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均含附件),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同步报送。

        2.报送时间、地点

        无锡市申报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单位提名项目,提交纸质提名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止,逾期不受理。

        无锡市科技局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联系人:乔健,联系方式:81821918。

        附件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8〕137号。

        3.无锡市辖区科技局国际合作奖申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序号 区属 电话
1 江阴 杨婉倩 86861540
2 宜兴 周红
87986244
3 锡山区 裴文超
88212741
4 惠山区 马飞 83597000—87409
5 滨湖区 汤毓洁
81173353
6 新吴区 安乐 81890899
7 梁溪区 范连芳 0510-850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