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高新产业集聚区 创新驱动示范区 美丽和谐幸福区
区级|发布:2018-06-21|阅读:1632次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8-10
递交申报材料
2018-08-10
递交申报材料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苏办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组织推荐工作由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开展。

        2、本年度将优先支持由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共同打造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1)支持各地根据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和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在细分领域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重点支持众创社区内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2)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等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建设的众创空间。

    (3)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

        3、申请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应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省级众创空间备案表(见附件1)、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相关证明文件(清单见附件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等申报材料;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后,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附件5),上报设区市科技局(科委)。

        4、申请备案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纸质版加盖运营单位公章),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江阴高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办公室。

联系人:崔岩  郭屹赜  

电话:86869511

邮箱:148309466@qq.com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511室


附件: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67号)


江阴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20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