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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发布:2018-09-25|阅读:3086次
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用户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11-16
完成系统填报
2018-11-16
完成系统填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和《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用户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仪办〔2018〕7号)的要求,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使用公共科技资源开展研发创新,深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现开启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中小企业用户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用户补贴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在高新区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2017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补贴范围

        1、企业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可申请补贴,以发票时间为准。其中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列入补贴范围。

        2、为企业提供检测服务的机构原则上须为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资源共享平台上的单位,具体网址: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yqgx.org/)、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http://eshare.sstir.cn/)、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http://www.dxyq.zj.cn/)、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ahky.cn/ahkxyq/)。


三、补贴标准

        根据2018年度用户补贴经费总额和企业申报情况,单个企业申报检测费用总额低于5万元,按不高于发票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申报检测费用总额高于5万元的,其中超出部分按不高于发票金额的30%给予补贴。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企业登陆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yqgx.org/),注册成为“企业用户”,并进行“中小企业资格申请”;高新区科技局审核相关企业资格。

        2、材料上报。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用户补贴的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检测发票、检测报告、检测协议等),企业申请材料可实时在系统进行备案。

        3、补贴审核。高新区科技局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将本区域内通过用户补贴审核的企业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省大仪平台。省大仪平台对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并制定省级补贴方案,提交省大仪平台理事会审定。

        4、补贴发放。省大仪平台根据理事会审定意见,将核定后的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到有关企业,联动补贴资金由高新区按照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年度用户补贴下达文件1:1配套落实。

        5、请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根据要求完成系统填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岩、郭屹赜;电话:86869511

        邮箱:148309466@QQ.com;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511室 。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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