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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发布:2017-09-07|阅读:7163次
关于组织2017年度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7-09-14
17:00前
2017-09-14
17:00前

关于组织2017年度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的通知各镇、街道、园区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的工作安排,2017年度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申报通知现已在无锡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xkjj.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发布,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

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对象

在江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人才队伍和条件,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的企业,已立过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即一个企业只能建一个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三、申报条件

1、建站企业有一定规模,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占比不少于1.5%;

2、企业前期有与高校院所有合作的基础(鼓励多学科与同一企业共建),签署相关产学研合同;

3、合作高校进站学科近三年获得横向课题经费300万元以上;

4、合作高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点,与企业签订研究生工作站合作协议,进站研究生3人以上;

5、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海归人员创办企业、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孵化的科技型企业及研发型企业。


6、企业若未如实填报107-1、107-2表的,实行一票否决(包含期末机构数填1,但无研发人员、无研发经费、无研发项目、无知识产权申请的情况)。


四、申报要求

1、加强组织。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围绕本地区特色产业和骨干行业转型发展需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进一步推进建设企业研发机构为目标,加强项目组织工作。

2、严格把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3、现场考察。市科技局到统计局核实申报单位的相关数据,并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采集相关照片资料,填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数据及现场考察采集表》(另发),此表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份)送至市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数据及现场考察采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材料也请在截止日期前单独提交。

2、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4日(周四)17:00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至市科技局科管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管科,王黎君;

电  话:86861536;

地  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36室;

邮  箱:2836266003@qq.com。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7日


附件: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doc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数据及现场考察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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