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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发布:2018-04-08|阅读:11105次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5-18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18-06-18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8-05-18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18-06-18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各设区市人才办,市各有关部门:

    2018 年“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省“双创计划”)按照稳定规模、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突出创新创业成效、用人单位给予薪酬、社会资本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空天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引进人才。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 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1.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 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软件和互联网、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7 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双创博士。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创新、世界名校等5 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二、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 万元-800 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 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333 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三、遴选程序遴选程序

    按照《“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改革实施办法》执行。


四、申报受理

    1.双创人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受理创业类(除文化创业外)和企业创新类,省教育厅受理高校创新类,省科技厅受理科研院所创新类,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卫生创新类,省委宣传部受理文化创新类(包括文化创业),省人社厅受理高技能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2.双创团队。省科技厅受理科技类,省发改委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省经信委受理软件和互联网类,省教育厅受理教育类,省农委受理现代农业类,省商务厅受理服务外包类,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卫生类。每个团队限申报一类。

    3.双创博士。省人社厅受理创业类和企业博士后类,省科技厅受理企业创新类和世界名校类中到科研院所创新的,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县级医院创新类和世界名校类中到医院创新的,省教育厅受理世界名校类中到高校创新的。每人限申报一类。以上各类,除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直接受理的外,其他类(不含省部属事业单位)在市相关部门报送省相关主管部门前均需经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同意。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和省相关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基本条件评价、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初审推荐意见。其中,创业类项目由设区市委组织部组织实地考察并出具实地考察报告。


五、申报要求

    2018 年省“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各类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4”)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各相关受理单位。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双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的地方或部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和省相关主管部门于2018年6月18日前按分配名额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和基本条件评价表盖章后报送省人才办。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在推荐双创人才创业类和企业创新类时,需注明10%的重点推荐人选、20%的优先推荐人选、70%的一般推荐人选。申报书、汇总表、基本条件评价表和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等请从“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下载。


六、联系方式

    1.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省人才办):025-83392288,025-83309766(网上申报咨询);

    2. 省委宣传部人才处:025-88802731;

    3. 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025-83391028;

    4. 省经信委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025-82288053;

    5. 省教育厅师资处:025-83335120;

    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025-83359584;

    7. 省人社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双创博士):025-83236125,职业能力建设处(双创人才):025-83276077;

    8. 省农委产业化处:025-86263731;

    9. 省商务厅服务外包处:025-57710181;

    10.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25-83620628。


附件:

1.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2.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3.双创博士申报条件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清单

5.申报名额分配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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