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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发布:2017-09-11|阅读:8684次
关于开展2017年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7-10-31
申请截止时间
2017-10-31
申请截止时间

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靖江园区党群科,各镇、街道组织科,教育局、卫计委组织人事科:

    根据《中共江阴市委印发<关于聚力创新实施“暨阳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澄委发〔2017〕13号)和《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澄科人领〔2017〕10号)精神,经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工作,请各相关辖区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1.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最高补贴150万元;

2.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最高补贴80万元;

3.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最高补贴100万元;

4.省“双创计划”人才、团队成员、博士,双创人才及团队领军人才最高补贴80万元,团队核心成员最高补贴50万元,双创博士最高补贴20万元;

5.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最高补贴20万元;

6.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科研活动,且出站后与我市企业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最高补贴20万元;

7.企业全职引进获得博士学位的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

8.现仍在澄创新创业且业绩良好的原无锡市“530计划”人才、“东方硅谷”领军人才,创业类人才最高补贴100万元,企业创新类人才最高补贴50万元;

9.新引进的教育、卫生计生等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卫计系统领军人才、重点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分别补贴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教育系统A、B、C、D、E类人才分别补贴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二、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1.经认定且全职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人才在江阴范围购房,且房产所属权为人才或其配偶;

3.已获得安家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

4.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只可由一方享受;

5.安家补贴仅适用于人才在本市购买的首套房;

6.获得安家补贴的人才,不得享受高层次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7.已享受高层次人才公寓政策的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获得安家补贴同时终止享受高层次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8.已享受租房补贴、照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安家补贴在租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惠金额的基础上补足差额;

9.责任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申请安家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填写申请表,按规定附相关材料,报各相关责任部门。

教育、卫计委等条线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工作责任部门为教育局、卫计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科,其他人才的安家补贴申请工作责任部门,为人才企业所在的镇(街道、园区)组织部门。


四、相关证明材料

(一)创业类人才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人才资质证明(入选人才计划通知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4)企业在本市落户注册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权证明等复印件);

(5)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引进的创新类人才(含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人才资质证明(入选人才计划通知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人才本人的社保、个税等在职在岗证明资料;

(6)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7)用人单位支付人才安家补贴的凭证(银行凭据等);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社会事业人才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件类复印件);

(3)人才资质证明(入选人才计划通知或证书、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认定资料、职称证书等);

(4)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续领要求

已获安家补贴且处于管理期的人才,正常在职在岗,购置房产所属权未发生变更的,可向责任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请续领。各责任部门认真排摸、确认人才在职在岗情况,收集相关证明资料,统一到市人才办申请办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由责任部门统一报送至人才办,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5 : 00。具体材料:(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2)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资料,附件以人才为单位装订成册(附目录);(3)《2017年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此表由责任部门负责填报。

3.有续拨申请安家补贴的责任部门,须填写《2017年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续领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前将表格(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及人才在职在岗证明资料送至人才办。

联系人:徐辉,周梦健  联系电话:0510-86860926。


附件: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江阴市科技和人才工领导小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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