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
高新产业集聚区 创新驱动示范区 美丽和谐幸福区
发布:2018-04-10 11:56|阅读:4251次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级别: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企业创新,省级,财政奖励资金
支持方式:奖励,退税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科委):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等有关要求,省财政厅设立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1日

点击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